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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卢斯科尼再次被判刑

1998-07-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马述强 我有话说

本报罗马电意大利米兰第七刑事法院日前对意前总理贝卢斯科尼的私人企业金融投资公司贿赂财政警察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以行贿罪判处贝卢斯科尼2年9个月的徒刑。

此案是1994年11月份立案的。1994年7月,米兰检察院拘捕了贝卢斯科尼的胞弟和金融投资公司的财务部负责人。经初步调查发现,金融投资公司在1989年至1992年间向财政警察部门共行贿3.3亿里拉,以逃避税务检查,作为金融投资公司的总裁,贝卢斯科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年11月,米兰检察院就此正式立案,并向当时还担任意大利政府总理的贝卢斯科尼发出了传票。

这已经是贝卢斯科尼第二次被判刑,去年12月,米兰法院曾以伪造预算罪判过贝氏1年4个月的徒刑和6000万里拉罚款。根据意大利1990年颁布的一项豁免法,贝氏得以免受牢狱之苦,最后只交了部分罚款了事。此次同案被判刑的还有另外6人,贝氏的胞弟保罗和另外一人则被免于处罚。

贝卢斯科尼现为在野的右翼联盟的领袖,对于米兰法院的此次一审判决,贝卢斯科尼称:“这是在利用政治程序为武器,清除政治反对派。”中右联盟的其他政党也都对这一宣判结果表示了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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